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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开展2016年举报宣传周活动
| | 】  来源:   时间: 2016-07-08  作者: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今年620日至24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主题为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的举报宣传周活动。为认真落实高检院部署,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结合河南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从八个方面作了统一安排: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201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举报工作和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进行通报,进一步动员和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举报权利,推动我省检察机关反腐查案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网络访谈。622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贺恒扬作客大河网,就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及其他社会关注的话题,与网友互动交流。

  (三)开展检察长专项接待举报活动。622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检察长接待举报人活动,集中受理群众对各类职务犯罪的举报和控告。

  (四)开展带案下访活动。宣传周期间,省、市两级检察院将派出由院领导带队的督查组,深入基层,带案下访,指导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举报宣传,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结合送法五进活动开展举报宣传。宣传周期间,各地将把举报宣传与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丰富活动载体,加大举报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六)开展警示教育。举报宣传周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将依托已经建成的177个警示教育基地,分批组织机关干部、国有企业职工以及乡镇基层组织人员参观,进行有针对性的举报宣传和警示教育。

  (七)邀请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根据高检院统一安排,举报宣传周期间,将邀请福建、广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河南检察工作和举报受理、举报宣传的开展情况,通过视察监督和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更好地改进检察举报工作。

  (八)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举报宣传周期间,各地检察机关将对近年来查办的、已作出终审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鼓励群众依法举报,实名举报,弘扬社会正气。

  在此基础上,各地检察机关还将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创新举报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举报宣传活动。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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