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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恒扬常务副检察长做客大河网网络访谈要点
| | 】  来源:   时间: 2016-07-15  作者: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大河网“在线访谈”节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6月20日至24日,是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为加强网络宣传,正确引导举报,今天我们邀请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贺恒扬做客大河网,就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接受网络访谈。现在请贺检和我们的网友先打个招呼吧! 

  贺恒扬: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与大家进行网络互动,也非常感谢大河网给我提供这样一个平台。大河网,是全国的知名网站,也是我们河南的门户网站,影响大、受众广。过去,我先后两次来大河网接受访谈,广大网友的信任、支持和热情参与,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今天,我再次应邀来到这里,就全省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网友们在线交流,感到非常高兴。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向大河网,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广大网友表示感谢!真诚欢迎大家参与今天的话题讨论。 

  主持人:贺检,在节目开始时,能否首先请您给我们谈谈当前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总体形势? 

  贺恒扬:可以。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对于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可以用“四个空前”、“四个没有变”和“四个足够自信”来概括。 

  “四个空前”,就是当前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空前的;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是空前的;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对我们党的信心和高度认同是空前的;反腐败面临的挑战和历史机遇也是空前的。 

  “四个没有变”,就是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没有变,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要求没有变。 

  “四个足够自信”,就是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 

  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始终牢记“四个没有变”,做到“四个足够自信”,把反腐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始终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办案工作不放松、不停步、不手软;始终围绕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推动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作出新贡献。 

  主持人:听您这么介绍,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真是挺严峻的。那么,近年来河南检察机关在反腐查案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贺恒扬: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和高检院的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主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取得了显著成效。近三年来,我省查案总数连续位居全国前列,年均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000多人,其中大案2000多件,厅处级要案300多人。一是积极办好上级交办案件。根据高检院指定,省检察院先后立案查办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郭有明、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肖天、西藏自治区人大原副主任乐大克和国台办原副主任龚清概等5起省部级案件和原铁道部公安局原局长王广训、上海海关原副关长卞祖耀和科技部高新司原副司长胡世辉等20多起厅级领导干部案件。二是主动办好自行发现案件。根据自身发现的线索,省检察院依法查办了焦作市政协原副主席郝立富、驻马店市原正市长级干部王振国、信阳市政府原副市长包盛柏和鹤壁市政府原党组成员仝大宏等30多名厅处级领导干部案件。三是认真办理纪委移交案件。根据省纪委移交,省检察院依法查办了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三门峡市委原书记杨树平、开封市委原书记祁金立和省住建厅原厅长刘洪涛等50多名厅级领导干部案件。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震慑了犯罪,彰显了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主持人:听您这么讲,河南省检察机关这些年查办案件确实取得了很大成效。据我们了解,刚才您提到的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案件,是河南省检察机关查办的一起十分成功的省部级案件,最近法院开庭审理,社会反映很好,您能否详细谈谈这起案件的有关情况? 

  贺恒扬:好。白恩培案件,是中央纪委移交、高检院指定河南省院查办的一起省部级案件。这是省检察院近年来直接立案查办的犯罪级别最高、涉案数额最多、涉及地域最广、侦查难度最大的一起案件。由于该案犯罪地主要在云南,我们克服重重困难,整建制抽调6个基层院150多名干警参战,科学组织指挥,实行大兵团作战,运用现代侦查手段,短短4个月就基本侦结,受到了中央纪委和高检院的充分肯定。白恩培涉嫌受贿2.5亿元,再次刷新“大老虎”犯罪记录。在上周开庭审理时,白恩培当庭认罪悔罪,庭审效果很好。该案的办理,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主持人:听您这么介绍,河南省检察机关查办这起案件确实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和汗水,让我们为他们点赞! 

  据我们了解,近年来河南省检察机关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先后在民生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很好成效,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欢迎。贺检,您能否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贺恒扬:好的。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加大查办有影响大要案力度的同时,注意查办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侵害百姓利益的案件,通过“抓系统、系统抓”方法,广泛开展行业治理,深挖窝案串案,达到了查处一案,带出一串,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一是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多发情况,组织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共查办案件3468人,总数居全国第一,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二是针对惠农资金“跑、冒、滴、漏”现象比较严重等情况,组织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共查办案件2573人,回应了社会关切,维护了民生民利。三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住房难、住房贵”等问题,组织开展查办房地产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共查办案件812人,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了房价虚高势头。四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组织开展查办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共查办案件740人,净化了医疗行业风气,维护了广大患者利益。 

  主持人:听您介绍了近年来全省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的一些成绩,网民朋友们都很振奋。有网友问,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呢? 

  贺恒扬:这个网友问得好。思路决定出路。近年来,省检察院党组特别是蔡宁检察长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结合河南检察工作实际,形成了“遵循司法规律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确立了“科学发展、遵循规律、转变方式、提升水平”的检察工作主线,引领全省检察工作沿着“遵循规律、理性司法、务实发展”的方向健康发展。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方面,确定了“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注重效率、增强效果、确保安全”的办案工作方针,提出了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贪贿、渎职一起办,受贿、行贿一起查,赃款、逃犯一起追,力度、质效一起促,惩治、预防一起抓的“六个一起”的办案工作思路,实现了整体办案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主持人:有网友问,今后我省检察机关要重点查办哪些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呢? 

  贺恒扬: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就是检察机关办案的重点。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检察机关要重点查办以下“五类案件”:一是重点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二是突出查办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妨害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和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犯罪案件。三是坚决查办发生在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投资领域的犯罪案件。四是重视查办“小官大贪”、“蚁贪”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五是严肃查办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案件。 

  主持人:有网友提到,今年检察机关要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您能否具体谈谈这项工作? 

  贺恒扬:好。为确保全国五年扶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扶贫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省委、省政府为落实扶贫攻坚五年脱贫计划,实施了一系列措施。检察机关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参与、积极发挥职能,重点查办和预防以下“四类案件”:一是突出查办和预防发生在发展生产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补偿脱贫、发展教育脱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突出查办和预防发生在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突出查办和预防发生在交通、水利、电力建设,“互联网+”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要依法严惩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四是突出查办和预防发生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主持人:据我了解,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后,各地行动很快,短时间内就查办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贺检,您能否具体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贺恒扬:好。今年以来,我省的这项工作开局良好。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扶贫领域贪污贿赂案件177人、渎职侵权案件54人。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围绕重点领域和环节,聚焦党委关注、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查办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一是围绕扶贫开发工作职能履行情况查办了一批案件。如查办的南阳市某县扶贫开发局原副局长牛某涉嫌滥用职权案,牛某在对扶贫开发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和验收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数百万元扶贫项目资金被违法套取,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二是围绕国家扶贫资金的拨付、分配和使用查办了一批案件。如查办的宜阳县某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某涉嫌贪污案,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将一百多万元搬迁扶贫款占为己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三是围绕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审核和检查验收查办了一批案件。如查办的夏邑县某村党支部原书记孙某等五人涉嫌贪污案,孙某在申报、验收、领取蔬菜大棚到户增收扶贫项目资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到户增收扶贫资金数十万元。这些案件虽然涉案人员级别较低、涉案金额不大,但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老百姓深恶痛绝,因此案件的查处,广大群众拍手称快。 

  主持人:据我们了解,咱们检察机关在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贺检,您能否谈谈这方面工作? 

  贺恒扬:在积极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同时,我们也十分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6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扶贫办将在新县举行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启动仪式。检察机关已与扶贫部门共同成立了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宣讲团,结合检察机关送法“五进”活动,深入贫困地区开展法治宣传,目前已开展巡讲50多次。二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所办案件,以案说法,提高扶贫部门人员的廉洁守法意识,目前全省已开展警示教育700多次。三是深入开展重点预防。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突出的行业开展专项预防,对重大扶贫工程项目实施同步预防。四是有效开展源头治理。结合办案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最近,省检察院向省委和省政府报送了《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情况报告》,谢伏瞻书记、陈润儿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对检察机关这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全省扶贫部门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加以改进。 

  主持人:我们知道,今年对检察机关来说有一件大事,就是刑法修正案九及司法解释的正式颁布实施。贺检,您是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出版过很多专著,对法学理论研究有很深造诣,您能否介绍一下有关这方面的情况? 

  贺恒扬:好。这个问题很专业,说明大家对法律问题很关心,对反贪工作很关注。“两高”出台实施的《解释》,对贪污贿赂犯罪的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归纳起来主要有“十个变化”:一是提高了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二是扩大了贿赂犯罪的财物范围;三是增加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形;四是扩大了对贪污、受贿犯罪故意的认定;五是明确了受贿、渎职犯罪实行数罪并罚;六是明确了多次受贿数额累计问题;七是突出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八是强化了赃款赃物的追缴;九是明确了罚金刑的判罚标准;十是明确了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 

  这里,我重点给网友朋友们提示的是,根据《解释》规定,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由过去的五千元提高到了三万元,同时规定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也应追究刑事责任。行贿罪立案标准由一万元提高至三万元,同时规定行贿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也应追究刑事责任。希望这些内容大家能够掌握。 

  主持人:刚才听您这么说,感到这些年我们国家的法律变化确实很大。这里有网友问,很想知道我们国家对贪污贿赂犯罪规定的修订过程及发展演变历程。贺检,您是这方面专家,能否给大家具体谈谈? 

  贺恒扬:好的。新中国成立后,贪污贿赂犯罪规定先后进行过三次大的修订,反贪污贿赂工作也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起步期。时间从1979年至1997年新刑法颁布前。1979年颁布的第一部刑法典,没有对贪污贿赂犯罪定罪数额作出具体规定。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规定了贪污罪、受贿罪起刑点为二千元。这一时期,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尚未成立,经济检察处负责查处贪污贿赂犯罪。由于当时经济社会不发达,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数量较少,反贪工作处于起步期。 

  第二阶段是发展期。时间从1997年新刑法颁布后到《刑法修正案(九)》公布前。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现行《刑法》,将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由二千元提高到五千元。检察机关成立了专门机构—反贪污贿赂局,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这一时期,反贪办案数量剧增,查办大案要案较多,反贪工作处于规范快速发展期。 

  第三阶段是完善期。时间从《刑法修正案(九)》公布后至今。《刑法修正案(九)》明确了“数额+情节”的标准;《解释》将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由五千元提高到三万元。这次修订完善,体现了社会法治的进步和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这一时期,反贪、反渎和预防力量逐步整合,各项法律法规日臻完善,标志着法治反腐时代的开始。 

  可以说,反贪污贿赂工作的三个发展时期,每一个时期都有新的进步,每一个时期都呼应了社会和时代的发展要求。反贪污贿赂工作发展变化的历程,就是我国法治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 

  主持人:有的网友留言,认为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提高,是否会放纵犯罪? 

  贺恒扬:这位网友思考得比较深。这个问题要辩证看待。《解释》将贪污罪、受贿罪的起刑点由原来的五千元提高到三万元;挪用公款和行贿罪的起刑点也做了相应提高。对此,我们要有正确认识。首先,对贪腐行为“零容忍”,绝不等于对贪污受贿犯罪实行“零起点”。我国刑法对犯罪行为的规定一贯坚持质与量相统一的思想,并以社会危害程度大小作为区分犯罪与违法的界限。其次,在当前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下,惩治腐败在刑罚之前还有党纪和行政处分,两者之间必须相互衔接、相互协调,体现“纪挺法前”的要求。再者,贪腐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是一个变量,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变化。自1997年刑法典规定贪污受贿犯罪五千元起刑点迄今,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巨大,人均GDP自1997年至2015年增长了6倍多,而适用了近20年的起刑点却仍未变化,已不符合当今社会发展要求。此外,将贪污、受贿犯罪起刑点数额提高到三万元,并不意味着低于三万元的贪污和受贿行为一概不追究。因此,《解释》设定的贪污、受贿犯罪起刑点,是科学合理的,很好地体现了法制统一、司法公正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主持人:非常感谢贺检的介绍,让我们广大网友对新司法解释有了深入了解。有网友问,如果身边发现了贪污贿赂犯罪线索,如何向检察机关举报呢?贺检,请您给广大网友们支支招。 

  贺恒扬:好。我们一直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因为实名举报留下的联系方式,对案件侦破和线索查办,有很大帮助。对实名举报,检察机关将做到优先办理,件件答复。去年举报宣传周期间,省检察院蔡宁检察长亲自接待一名实名举报人员,并亲自将举报线索批转省院反贪局查处,经过省市检察院不懈努力,目前已立案查处14人,涉案总金额2千多万元,并公开答复了举报人。举报人对检察机关快速高效办案非常满意。这样的事例还很多。 

  就具体举报方式上,可以采取走访、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走访可以到人民检察院接待室。省检察院接待室,地址在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与金水路交叉口。书信可以直接寄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省检察院举报中心,通信地址是郑州市郑汴路东段,邮政编码450004。电话举报统一号码为“12309”,工作日内由专人接听,非工作日由语音系统自动受理。网络举报目前可以通过举报网站和举报邮箱两种方式进行。这两种方式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均能查到。 

  主持人:有网友关心,对实名举报,检察机关都有什么保密和保护措施呢? 

  贺恒扬:对实名举报,大家可以完全放心。检察机关对举报人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一是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二是举报材料均存放于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三是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四是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者复印件,对匿名举报线索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严禁进行笔迹鉴定;五是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网上举报,严格管理举报网站服务器的用户名和密码,并适时更换。 

  检察机关依法维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经调查核实,尚未构成犯罪的,提出检察建议,移送主管机关或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主持人:有网友问,作为举报人应当如何更好地举报反映问题呢? 

  贺恒扬:这个问题问得好。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大惩治和宣传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老百姓这些年对贪污贿赂犯罪越来越关注,举报贪污贿赂问题也越来越多。但通过核实,发现很多举报线索,内容比较笼统,可查性较低,线索成案率不高。如有的举报人对检察机关管辖案件范围不熟悉,对法律规定不了解,把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作为贪污贿赂犯罪举报;有的将自己的怀疑、猜测或道听途说、凭空想象的情况,当成线索举报等等。因此,在这里特别向大家提醒,举报权是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一定要依法理性行使,实事求是举报,不要诬告陷害,依照法律规定诬告陷害他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主持人:有网友提到,听说举报还有奖励,但不知道具体怎么规定的? 

  贺恒扬:根据有关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人民检察院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数额和举报材料价值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二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二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奖励一般是在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进行。奖励可以由举报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决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检察机关一定会按规定兑现奖励。 

  主持人:非常感谢贺检。最后,请您和在线的网友说几句话。 

  贺恒扬:感谢各位网友对今天活动的持续关注。人民检察为人民。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这里,我代表省检察院,再次感谢大家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支持,我们一定会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实现“四个河南”的宏伟蓝图做出检察机关应有贡献。谢谢大家!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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