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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法》2014年第10期——刊中报
| | 】  来源:   时间: 2014-10-31  作者:    

  商丘:举办检察微博微信的应用与管理讲座 

  9月29日,云南省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赵安金走进商丘市检察院“检察官大讲堂”,为全市两级检察院的千余名检察官送上一堂“检察微博微信的应用与管理”讲座。 

  近年,商丘市检察院为适应新媒体影响力越来越大的形势,拓展发声渠道,着力打造检察内外网站、博客、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五位一体的“商检网阵”。为强化“商检网阵”的“双微平台”的应用与管理,加强与兄弟检察机关的交流,此次邀请了2013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云南省省直机关“最美机关干部”的云南省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赵安金进行授课。结合工作实践,赵安金围绕检察微博、微信的发展现状,云南检察微博、微信情况简介和检察微博微信的应用与管理三部分进行精彩讲述。 

  (王东峰 尚林杰) 

  灵宝:三项举措加强反贪办案安全防范工作 

  今年以来,灵宝市检察院通过加强教育管理、提升防范能力、制定防范措施,切实保障反贪办案安全深入发展。 

  该院通过明确要求反贪部门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加强安全防范的规定》等系列有关办案安全防范的规定,提高安全防范工作认识;该院通过重申办案纪律,用反面典型警示办案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意识,不断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切实把各项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做细、做实;该院通过进一步夯实各个安全防范节点,突出了防范重点。首先是狠抓办案安全预案,其次是坚决遵循案前风险评估预警,再次是严格实行看审分离制度,从而有效保障办案安全。 

  (赵琳 李勇) 

  夏邑: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工作效果好 

  近年,夏邑县检察院着力探索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工作。该院出台的《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已被商丘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转发各县区学习。 

  2013年以来,夏邑县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先后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施办法》《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实施办法》等多项规定,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法制宣讲教育团走遍了辖区中小学。该院做法多次受到上级院和当地政府表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先后被评为商丘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商丘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先进集体”。 

  (孔平 梁永刚) 

  新野:建立“预防告诫”制度 

  为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关口前移,新野县检察院探索建立《新野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告诫实施办法》。《办法》明确规定,预防告诫的对象为经检察机关侦查或初查后发现有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职务犯罪的单位或个人、被检察机关依法作不起诉处理的单位或个人、有行贿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发生职务犯罪窝案、串案或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单位等八类对象。《办法》还对预防告诫实施的形式、内容、地点、程序以及相应的处理作出了详细规定。截至目前,该院共对7名干部进行了个别告诫,对3个单位进行了集体告诫,发出检察建议3份,建立廉政档案7份,通过预防告诫移交案件线索l件。  (李石涛 秦云颜) 

  开封:“一单式”工作法畅通信访渠道 

  10月13日上午,开封市检察机关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一单式”工作法现场会在兰考县城东北部的焦裕禄干部学院召开。开封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爱玲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上,对“一单式”工作法的推行提出了规范性要求,要求现场写单、处单,限期结案,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其目的在于夯实基层院受理办理涉检信访事项责任,方便群众及时就地解决信访诉求,减少信访群众诉累,减少信访成本,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推行“一单式”工作法,有利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形成主动解决信访群众合理诉求的良好氛围;有利于改进检察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促进社会和谐。              (刘红梅) 

  沁阳:严防惠农资金成为“唐僧肉”                           

  沁阳市检察院在严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打防并举的措施,严防涉农资金成为个别贪腐“村官”的“唐僧肉”,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该院紧紧盯牢惠农资金的流向,深入乡村企业明察暗访,根据群众举报,先后查处了村干部鲍某贪污2.86万元补偿款的案件,查办了“村官”杜某涉嫌挪用31万元土地补偿款的案件,查办了“村官”王某挪用公款的案件等,有力震慑了犯罪,避免群众利益遭遇不法侵吞。 

  对涉农资金下发的村组,在资金下发的同时,组织村干部参观本院建立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检察官深入乡村,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并利用检察优势,帮助村组完善财务制度,严格惠农资金管理等,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王德义 郭长虹 田团营) 

  林州:延伸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新触角 

  林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基层工作特点,积极延伸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新触角,坚持“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乡镇检察室每月与监所检察部门对接一次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每月检查一次乡镇司法所的矫正档案,每月到矫正对象所在村组了解一次矫正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每月抽查一次矫正对象在岗在位情况。目前,该院6个乡镇检察室配合监所检察部门已对55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档案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两名脱管罪犯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并监督执行机关及时将其收监执行。 

  (高卫东) 

  鲁山:连续八年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我院信访工作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完全得益于我们探索创建的‘四位一体’处访工作机制。”日前,在向该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汇报工作时,鲁山县检察院检察长渠清师如是说。 

  该院创建的“四位一体”处访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是:事前“三见面”(与信访当事人见面、与分管乡镇领导见面、与包村干部见面)寻找根源、事中一体化协调处访、事后接待日服务群众、日常联系卡预警稳访。为便于发挥整体效能,灵活配置资源,该院还建立了统一调配、上下联动的“大信访”格局,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接访处访机制,确保案件得到迅速处理。八年来,该院共妥善处理1200余起涉检信访案件,无一起赴省进京上访。 

  (陈鸿江) 

  南召:三项举措增强内部执法监督实效 

  南召县检察院依托检务公开工作平台,通过采取三项举措,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一是以便民大厅为切入口,搭建电子服务平台。将案件的办理流程和处理情况,录入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内,接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开通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受理对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三是在官方网站开通检察长电子信箱,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该院开通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与检察长联络的电子信箱,从而多视角、全方位、多层次地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正执法。     (任行丽) 

  滑县:为孩子们构筑起预防犯罪之“墙” 

  近年,滑县检察院致力于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秉承“防患于未然”的方针,在办案中,检察官始终保持着敏锐的嗅觉,不断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向前延伸,通过审查案卷、提审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一贯表现、家庭情况及作案的背景、动机等,通过谈心有针对性地提出劝诫、要求和希望,帮助被不起诉未成年人真正树立起守法意识,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张稳) 

  桐柏:建立职务犯罪快办机制提高办案效率 

  近日,桐柏县检察院为了提高职务犯罪办案效率,依法快速查办职务犯罪,与该县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快速办理的工作机制》,对移送审查起诉作出决定的时限,补充侦查、补充起诉、追加起诉等作了明确规定,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实现当年立案当年审理的司法效果。 

  (周闻胜 清宏 郭冬冬) 

  许昌魏都:深化双学双争 做文明检察官 

  为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实际行动学习弘扬焦裕禄和杨水才精神。10月15日,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举办了以“深化双学双争、做文明检察官”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通过报名、筛选、全院共有12名干警参加了比赛。演讲中,各参赛选手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和声情并茂的演讲,充分展现了新一代检察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风尚和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不仅赢得了全体干警的满堂喝彩,而且赢得了评委们的称赞。 

  (宋二歌 许瑞铭) 

  焦作马村:“法进校园”开讲啦 

  近日,焦作市马村区检察院到辖区陆村中心学校开展“法进校园”法制宣讲活动。该院检察官、陆村中心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作法制专题报告。同时,针对在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对他们如何预防校园内外不法侵害等进行了仔细讲解。报告会后,检察官们还向学生发放了精心准备的《法律至上,不可侵犯,谁违反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被歹徒顶上后——我们怎么办》等宣传页。有200余名师生受到教育。这是该院同区教育局联合开展的“法进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首场报告。该院受聘的其他18位兼职法制副校长将在之后一个月陆续到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法制专题报告宣讲。             (李彩霞) 

  新乡卫滨:编印《案件信息公开操作手册》获推广 

  近日,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案管中心的干警们结合工作实际,编写了《案件信息公开操作手册》在全院印发。该《手册》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极大地方便了承办人员对系统使用的学习掌握,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中收到良好效果。目前该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已在正式系统上开始运行。该工作经验被市院情况反映转发,并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有效促进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 

  (褚予州 崔丽颖) 

  渑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检察官,请问老板拖欠我的工资,怎么办?”“农民工兄弟,你可以先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近日,渑池县检察院民行科的干警在深入乡村普法宣传时,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解释道。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渑池县检察院每年在农民工返乡、离乡高峰期,开展送法进乡镇活动。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工地,不定期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对农民工关心的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讲解、答复并现场接受申诉。同时,民行检察干警积极参与控申窗口联合接访,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诉求,及时办理受理手续;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耐心做好思想工作,避免重复申诉。 

  (张绍勤 彭江波) 

  洛宁:多措并举深化检务公开 

  今年以来,洛宁县检察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多措并举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检务公开栏,让群众对检务工作职能、管辖范围和办案流程一目了然,利用检察开放日、法律宣传日,请群众到院“两日游”,通过官方微博、门户网站、接待大厅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重大案件办理情况等,开设12309举报电话,提供网上视频接访服务,实现信访渠道24小时畅通截至目前,该院共发放普法宣传材料3000余份,发布各种信息120余条、政务微博86条,收集工作改进建议10条,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12个。 

  (曲学军) 

  中牟:会签文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近日,中牟县院牵头联合县公安局经充分座谈,商讨、研究,共同会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年龄证据收集审查实施细则》。该《细则》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质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该《细则》共13条,分别详细规定了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收集、审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年龄证据的方向、种类和标准,罗列了不同情况或问题下的有效解决办法和途径。  (葛毅飞) 

  镇平:六个结合确保活动实效 

  今年以来,镇平检察院在全体干警中开展的“正风肃纪、公正执法”活动中,采取“六个结合”,确保活动取得了实际成效。一是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二是与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相结合,三是与严肃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冤假错案、久押不决、违规减刑假释暂予执行、涉黑涉恶等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四是与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相结合,五是与各项活动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切实增强检察干警自觉反“四风”的意识和成效,六是与开展“怎样当好检察官、如何做好检察官”、“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相结合。 

  (李丰翠) 

  淅川:话家常 解民忧 

  连日来,淅川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保水质,迎通水”治安环境整治活动,近百名干警分赴全县14个移民乡镇150多个移民村,与群众攀亲戚、拉家常,化解矛盾纠纷120余件,收集案件线索27件,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如期顺利通水。 

  (刘潮杰 张建伟 金磊 ) 

  西峡:工地普法 

  针对房地产领域欠缴、漏缴税款严重的问题,西峡县检察院近日与该县税务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该院检察官以上法制课和举办税法讲座等形式,为税务工作人员和房地产企业员工进行普法。图为该院检察官与税务人员一起在工地走访,现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马志全) 

  封丘:认真开展案件回访活动 

  为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规范检察干警执法行为,近日,封丘县检察院监察科、反渎局相关人员深入该县工商局,对去年办理终结的渎职案件进行回访座谈。 

  座谈会上,参会成员积极发言,就检察人员是否存在违反程序规定、谋权私用、冷硬横推等现象,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会议结束后,该院党组根据反馈的意见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加强了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规范了检察干警的执法行为,确保了干警依法办案、廉洁办案,同时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冯静) 

  “玩名堂”售枪支 

  店老板被判刑 

  一家以“玩名堂”命名的玩具店老板,同时又是一名枪支“发烧友”,外出进货时以低价购进10支仿真枪,放在店里销售。9月28日,由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韩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涉案4支枪支予以没收。 

  2012年12月的一天,被告人韩某经营的玩具店缺货,其独自到郑州某批发市场进货。在挑选玩具的过程中,韩某发现一个兜售仿真枪的摊位,购买了不同样式的10支仿真长枪。2013年10月9日,社区警务大队5位民警来到韩某经营的玩具店进行例行消防检查,注意到展示柜上摆放的几支高仿真枪。民警为安全起见,将10支仿真枪做了扣押登记,送往鉴定中心鉴定。经安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枪支鉴定,送检的10支枪中有4支疑似枪支认定为枪支,具有致伤力。 

  (赵晨光 张中华) 

  抢劫诈骗留守老人 

  良心泯灭难逃法网 

  当全社会都在关注老年人生活的时候,他却对留守老人伸出了罪恶之手,抢劫诈骗留守老人。近日,开封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诈骗罪将许某依法批准逮捕。 

  7月29日,许某驾车到开封县半坡店乡看到路边院子里有一个70多岁的老大爷在拔草,就下车和老大爷搭讪,以卖给老大爷空调和浇地用的水袋为由,意图骗取钱财。行骗难以得逞时,许某便掏出一把折叠刀在老人面前比画,恐吓老两口如果不拿钱就要用刀子扎死他们。老人家吓坏了,赶快把家里仅有的1100元钱拿了出来。许某拿了钱,开车就掉头逃窜。另查明在2014年2月至7月期间,许某还通过同样的诈骗手段另行诈骗8起,涉案金额近15000元,受害人都是农村的留守老人。 

  (王姝峰 闫军令 单萌萌) 

  垃圾信息何处来 

  源头来自伪基站 

  不少人的手机上会经常莫名其妙地收到各类五花八门的广告信息,虽不堪其扰,但也无能为力。近期,汤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郭某、许某,审查起诉申某两起用伪基站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 

  2014年1至4月,申某花费1.8万元从网上订购了一台短信群发器,按照11名客户的要求,在不特定地点,向不特定人群发送300多万条短信垃圾广告,日发送量达25万条,共赢利1万余元。 

  8月8日、9日,犯罪嫌疑人郭某伙同许某利用“伪基站”设备在安阳市市区、汤阴县等地,多次非法占用中国移动公司使用的频率,强行与有效范围内的不特定移动用户手机建立连接,发送广告短信从中牟利。     (魏雷恩 苏佳佳) 

  “牵线搭桥”热心肠  

  介绍贿赂也犯罪 

  为了帮助朋友子女安排工作,一公司老总利用和地方领导熟人关系,多次向地方领导介绍受贿,虽然自己分文未取,但是也构成了犯罪。2014年7月14日,经正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范晓东犯介绍贿赂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范晓东是平顶山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和当地主要领导祝方关系很熟。2012年初,范晓东的朋友董某等三人找到范晓东,说有亲属需要安排工作,范晓东向祝方提及此事,祝方向范晓东表示每安排1人需20万元钱。范晓东将此信息传递给董某等三人。后来,在祝方的安排下,三人的亲属均顺利通过事业单位招录考试被录取。2012年底,范晓东的司机郭某及其朋友陈某在范晓东的牵线搭桥下,以同样的方式分别向祝方行贿后分别被安置工作。 

  (任立新 周道海) 

  合同诈骗“空手套白狼” 

  诈骗金额超百万入牢房 

  一个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竟在一个月内利用合同诈骗作案5次,且屡屡得手,涉案金额超过百万元。经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 

  自2013年3月12日至21日,被告人王某分别与封丘县何某等6名被害人联系购买玉米生意,采取电话中约定玉米价格,先后让6名被害人把总价值118万余元的玉米送到其指定的郑州铁路局某货场。王某在收到上述近500吨玉米后,一方面借故以尚未收到买家货款为由,拖欠应支付被害人价款;另一方面却暗中将近500吨玉米,通过电话联系买主后,分别发往福建龙岩等地销赃。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李和平 葛蓓荣) 

  绑架他人勒索 

  一朝终进囹圄 

  六年前伙同他人绑架勒索,案发后逃跑数年,在外惶惶不可终日,犯罪嫌疑人雷某近日终于走进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日前,孟津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涉嫌绑架犯罪的嫌疑人雷某。 

  2008年10月的一天,雷某为帮朋友的忙,伙同张某、杨某等人将受害人陈某夫妻二人绑架,期间张某等人多次对陈某夫妇进行殴打,逼迫陈某夫妇向家人要钱,陈某夫妇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要求家人向雷某等人提供的银行卡内打款,雷某等人拿到钱后,陈某夫妇二人才被雷某等人释放。案发后张某等人已被孟津县法院判刑,雷某外逃数年后于近日投案自首,等待雷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闫利利)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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