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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检察机关岗位练兵活动系列谈之二做法篇
| | 】  来源:   时间: 2015-09-14  作者:    

  “抓思想发动,抓组织保障,抓科学练兵、抓长效机制,确保大练兵活动取得实效。要巧用有利资源,创新练兵方式,让大练兵成为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常态化渠道”,在全市检察机关岗位大练兵动员会上,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中立强调。开封的岗位练兵活动再次证明,要增强培训效果,必须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必须多措并举,在科学施训上下功夫,在创新练兵方式上想办法。                                                    

  一、精心组织,各级领导齐抓共管 

  岗位练兵牵涉面广,组织难度较大,各级领导的重视与否是关键。开封市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一是成立高规格的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中立亲自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大练兵活动;二是建立科学的领导机制。练兵活动不是单兵作战,需要群策群力联合发展,在两级院分别出台岗位练兵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各个部门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从而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工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联动格局;三是领导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练兵活动过程中,市院班子成员和部门领导身体力行,亲自组织授课,以自身的示范行动带动干警,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管理,各项措施有的放矢 

  治军之道,得之于严,失之于宽。能否将“严”字贯穿练兵活动全过程至关重要。开封市的主要做法是有以下几点:一是坚持“赏罚分明”。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在对积极参加大练兵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干警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对不参加或消极参加练兵活动以及在练兵活动中甘当末流、不思进取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适当的处罚,以示惩戒;二是坚持“凡训必考”。将考试考核作为练兵活动的必备环节,要求做到“全员参与”,50岁以下干警严格执行闭卷考试,50岁以上酌情开卷测试,并推出随训随测制度,并将测试成绩予以公开;三是坚持“练用一致”。将各项岗位练兵活动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对练兵成果的检验不仅仅停留在练兵阶段,而是更注重对实际工作中业务素质、工作质量进行跟踪考察,检验过去存在的问题是否通过练兵得到了修正,检验通过练兵学到的本领是否用在了实际工作当中。 

  三、科学施训,各个部门百花齐放 

  岗位练兵活动的成效不仅要坚持以岗位需要为基础,以干警需求为导向,还要针对自身业务特点,突出实战,分别采取不同的练兵方式,并不断摸索探讨更为科学的练兵手段。开封市的采用的主要练兵方式有以下几种: 

  1、换岗学习锻炼 

  组织选派干警到上级院学习锻炼,包括从市、县两级院选派干警到省院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学习锻炼,从县区院选派干警到市院进行学习锻炼。通过到上级院学习,在提高岗位技能的同时,开阔了干警的视野,也让干警对上级院的工作部署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2、举办“开封检察讲坛” 

  市院坚持每两周举办一期“开封检察讲坛”,内容覆盖政治理论、法学理论、检察实务、人文历史、卫生健康、国内外形势等多个领域。讲坛首期由杨中立检察长以《中美司法制度与检察实务比较》为题对中美两国检察制度的差异作了详细阐述。随后,又分别邀请了冯中华等实务专家,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吴泽勇等专家学者分别举办了讲座,对于提升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和职业素养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3、实训模式逐渐成为主要培训方式 

  练兵中注重突出办案技能、岗位操作技能和科技手段的应用技能,多数部门采取了评议案卷、文书、庭审观摩、案件互评等实训形式,将练兵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在实训中解决问题。同时,很多部门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采用了相应的实训形式。比如公诉部门开展了公诉业务答辩和论辩赛活动,侦监部门开展了经典案例评析活动,反渎部门开展了侦查技能培训、专项查案经验交流和技术侦查措施培训活动等。 

  4、业务竞赛被广泛采用 

  业务竞赛更能调动干警的参与积极性,也有利于培养业务精英。多数部门在练兵活动中举行了业务竞赛,比如侦监部门评选出“开封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能手”10名、“优秀法律文书制作奖”5名;公诉部门评选出“开封市检察机关第五届优秀公诉人”10名,“公诉业务能手”10名,“优秀法律文书奖”3个;反渎部门评选出“开封市检察机关反渎侦查能手”10名、“优秀法律文书制作奖”3名、“应用系统操作能手”3名。民行、预防等部门也分别开展了业务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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