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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发挥“五个作用”努力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院经验材料)
| | 】  来源:   时间: 2016-05-26  作者: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近年来,河南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始终把基层院建设放在事关检察工作全局和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突出位置,在充分发挥市级院一线指挥作用、基层院主观能动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在思路上“引”,工作上“带”,业务上“促”,队伍上“管”,困难上“帮”,形成上下共建的整体合力。全省167个基层院中,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基层院”3个、“全国模范检察院”10个、“全国先进基层院”37个,省院连续4届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8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150个基层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一、画好“坐标轴”,着力发挥思路引领作用

  工作怎么干,思路是关键。近年来,省院党组自觉把出思路、管方向、抓大事作为加强基层院建设的重中之重。一是认真谋划整体思路。在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委决策部署的基础上,集中全省检察干警智慧,形成了“遵循司法规律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确立了“科学发展、遵循规律、转变方式、提升水平”的检察工作主线,并对如何科学发展、如何遵循规律、如何转变方式、如何提升水平分别进行系统阐释,统一干警思想,引领发展方向。二是分类明确工作要求。围绕“服务怎么搞,业务怎么抓,队伍怎么建,廉政怎么保”,分门别类提出具体要求。在服务大局上,明确了服务原则、服务方式、服务措施和服务纪律,引导基层院自觉服从大局、有效服务群众;在业务工作上,明确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引导基层院更加注重理性司法、更加注重质量效果;在队伍建设上,明确了队建目标、队建方针和队建要求,引导基层院带好队伍、树好形象;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提出要深刻认识检察干警面临的工作风险、权力风险、司法风险、身份风险等“四种风险”,明确了严查慎处的工作方针,引导基层院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落实“两个责任”不松懈。三是大力倡导务实作风。省院党组坚持从自身做起,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每年提出10条左右的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制定《关于贯彻落实高检院〈2016年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工作指导意见〉的工作计划》,引导基层院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学习调研,自觉研究把握工作规律;坚持崇尚实干,不搞哗众取宠,力戒形式主义。

    二、把好“方向盘”,着力发挥组织指挥作用

  抓基层院建设,既要引领,又要管控。近年来,省院从五个方面凝聚力量、统一步调,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工作水平。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出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组织开展“五进”送法活动等,推动各级院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二是依法履行职能。省院明确提出司法办案“定纷止争,明辨是非”“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深化职能,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三个层次目标,组织各级院依法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三是开展专项活动。积极组织有河南特色的专项查案、专项监督活动,先后开展了人防、容积率、房地产税费等领域专项查案工作和清理纠正另案处理案件专项监督等活动,既彰显了法律监督的集聚效应,又在专项工作中锤炼和提升了基层检察队伍的能力水平。四是实施工作考评。制定基层院考评实施办法和计分细则,并及时修订完善,不断增强指导评价基层院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为提升基层院整体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水平,从2012年开始,省院每年直接对40个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基层院进行表彰奖励。五是深化创先争优。组织开展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评选、“检察之星”选树、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以及精品案件、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涌现出马俊欣、刘桂琴、毕冬云等一大批基层先进典型和业务骨干,形成了英模辈出的良好局面。

      三、打好“组合拳”,着力发挥指导推动作用

  近年来,省院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帮助基层院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一是规范司法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问题,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注重把法律法规的一些原则性规定与河南检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流程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操作。2014年以来,省院先后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等单位会签《关于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关于非法集资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统一执法尺度,保证案件质量。二是开展抽样评估。针对基层院规范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14年以来,省院对43个基层院进行了抽样评估,既注意发现工作亮点,又帮助被评估单位改进工作,提升“八化”建设水平。三是强化业务指导。针对基层院业务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落实省院部门对口指导、领导干部联系基层等制度,蔡宁检察长带头深入调研,走遍了全省167个基层院,很好地解决了职务犯罪大案率较低、实刑判决率不高,以及诉讼监督案件质量效果不好等问题。四是总结推广经验。针对基层院存在的经验不出门、亮点不持久的问题,注意发挥省院主导作用,先后对辉县市院点名接访、夏邑县院 “流动检察室”等创新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既推动了全局工作发展,又激发了基层首创精神。

  四、筑好“防火墙”,着力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省院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严密监督管理体系。一是抓好干部协管。建立基层院检察长任免报省院备案制度,下级院班子配备要征得上级院党组同意,确保政治强、业务精、人品好的干部走上基层院领导岗位。二是推进制度建设。完善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制度、请销假、巡视制度和派员列席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对市分院进行日常巡视的同时,2015年省院对2个发生问题较多的基层院开展专项巡视,对相关单位的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或岗位调整。三是强化工作督促。对业务工作开展不力的基层院,省院直接指导督促。建立了业务运行情况季度分析点评、错案重大瑕疵案件剖析点评、工作约谈等制度,发生错案重大瑕疵案件的基层院要在省院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说明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四是深化检务督察。紧盯司法岗位和办案一线,通过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察建议书,定期归类实名通报等措施,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在治理检风检纪方面的作用。2015年省院对19个市分院和50个基层院进行督察,发现并通报问题90余个,处理违法违纪干警45人。

    五、当好“勤务员”,着力发挥解困帮扶作用

  领导就是服务。近年来,省院自觉把深入基层、了解基层、问计基层、服务基层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的切入点,更加关注基层发展、关心基层工作、关爱基层同志。一是出台帮扶措施。针对基层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省院出台对基层院重大装备建设项目的资金补助制度等6项帮扶措施,对财政确有困难地方的基层院干警参加省院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费用由省院负担。二是解决职级待遇。省院通过加大协调力度,特别是蔡宁检察长在下基层调研中积极推动,全省基层院内设机构和基层干部职级待遇问题得到较好解决。2015年,省院会同省人社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全省检察机关有564人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创造了条件。三是拓展上升空间。完善招录、遴选制度,探索建立从下级院选拔中层干部的工作机制,先后两次从基层选拔6名同志为省院正、副处长,充分调动基层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这一做法受到省委组织部充分肯定。四是抓好检务保障。坚持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用,全省基层院检务保障的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近年来省院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为基层查办案件提供了重要保障,有效提升了基层院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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